行业动态丨在德国做生意
许多德国企业都对中国的合作伙伴和投资者很有兴趣。所以常常有德国企业寻求进入中国市场或与中国伙伴展开合作。经过了数百项中资对德国企业的投资或收购,市场实践已经发展出一套标准,而该标准在某些方面区别于其他市场。例如,中国投资者(和监管部门)已经接受“重大不利变更”条款(即,给予一方在发生重大不利变更时退出的权利)并非德国市场标准的现实。
监管问题需特别注意,中德双方面的监管皆如此。不过,一旦中德双方做到了足够的监管透明,对几乎所有的项目来说,监管问题都能迅速解决。在极少数情况下,需要在交易构建的最初阶段就仔细考虑监管因素。在德国市场,大多数大中型市场并购(起价甚至少于5000万欧元)按照拍卖程序进行,即出售方分别与众多投标人同时协商:
- 这些程序通常由财务顾问牵头,由出售方及其顾问设立严格的时间要求,这样他们就能控制拍卖程序并为出售方取得最佳结果。
- 出售方通常非常重视交易确定性,因此在德国的并购实践中,收购协议通常只包含少量的交割条件。
当企业待售时,了解(拍卖)出售程序的做法很重要。为避免错过拍卖机会,中国投标人应非常严格地对待拍卖程序中向其传达的时间要求。拍卖程序经常有可能推迟,特别是在程序中很早便提出时间问题的情况。例如,在开始拍卖时签订保密协议,最好不应超过两到三日。此外,中国投标人应及早采取所有预防措施以应对政府审批。
在其他情况下,决定并购方法之前花些时间了解德国实体及出售方具有重要意义。与投资标的的相关负责人建立联系并表达投资兴趣通常十分必要,特别是德国的家族企业,其所有人一般需要些时间(而且有时需要去促成)对交易做出决定。对于绝大多数的德国企业而言(不止是私募股权基金控制的企业),并购交易已变得稀松平常。对于其他一些出售方来说,这样的交易却是一个千载难逢的项目。成功完成交易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充分考虑德国市场的特殊情况。值得注意的是,购买方或兼并伙伴在决定交易架构及其他方面之前,自身应熟悉可行之选择,包括交易过程中所有相关的法律及税务问题。这尤其适用于并购上市公司,在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对上市公司的投资(PIPE)。